221067能源动态能源动态content/2023-11/17/content_1037262.htmlwap/content/2023-11/17/content_1037262.html由于机构改革,原国家能源局、原国家电监会已重组,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纳入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体系,电力安全生产“齐抓共管”格局基本形成,31号令中相关内容已不适应。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,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了《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替代原国家电监会令第31号(以下简称31号令)主体内容。为增强事故调查可操作性和灵活性,不再规定能源监管机构内部工作职责,删除了“电力监管机构稽查工作部门”“电力监管机构安全监管部门”相关表述,统一修改为“能源监管机构”。100/enpproperty--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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